网站首页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59-0752-0114

在线咨询

大亚湾(惠阳)购房常见纠纷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1-18

      房地产(房屋)及相关的纠纷占大亚湾法院民事(经济)案件的1/3强。可见,大亚湾的房地产纠纷是多么多。作为专业的大亚湾房产律师,结合自己办案经验,对这些原因进行分析,希望对朋友们有所帮助。惠阳法院每年也审理了大量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1、楼盘商业广告的夸大或虚假宣传
  交纳意向金在订合同时发现和售楼**的“口头承诺”不符,引发“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还有就是,开发商为推销其开发的商品房,在前期广告中进行夸大其词的宣传,甚至做出虚假承诺和保证,业主收房时才发现房屋和楼盘实际状况与广告宣传不符,从而引发纠纷。
2、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进行单方变更
  开发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单方改变房屋原设计,使最终交付业主的房屋在设施或户型结构等方面发生局部变更,业主不同意开发商的单方变更行为而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3、交付房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
  开发商履约瑕疵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中最主要的类型,占此类案件总数的一半左右。房屋质量问题主要涉及房屋结构、装修、配套设施、共用设施等,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表现为达不到约定标准或达不到国家建筑规范标准。
  4、交付房屋面积与约定销售面积或公摊系数不一致
主要表现为业主的实收房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销售面积,或实际公摊系数大于合同的约定。虽然面积误差的绝对数一般不大,但由于房屋单位面积价值不菲,业主起诉开发商要求返还差价、赔偿违约金的案件也屡见不鲜,且有上升趋势。
5、拒不履行商品房保修或维修义务
在房屋使用过程中,房屋的隐性质量问题逐渐暴露,在业主要求开发商保修或维修时,开发商往往以业主已对房屋进行装修造成原有结构设施损坏为由予以拒绝。用户经常在开发商和物业之间被***。

IMG_20150315_210150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