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59-0752-0114

在线咨询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5年)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1-18

(备注:本标准适用于2015年1月1日0时至2016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各市、县公安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省厅制订了《广东省公安机关2014年路交通事故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现将该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15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广东省公安厅

 

附表:

广东省公安机关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

说明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44653.10


经济特区

珠海

36375.00

汕头

22206.10

一般地区

32598.7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11669.31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28812.40


经济特区

珠海

26130.60

汕头

19550.20

一般地区

24105.60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8343.50


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90393


经济特区

珠海

77504

汕头

49475

一般地区

59345

住宿费(元/天)

34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14]67号”文规定

伙食补助费(元/天)

10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14]67号”文规定

IMG_20141209_114724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