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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离婚律师:离婚规律的分析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2-16

家庭暴力行为:是指由家庭成员在家庭环境内进行的暴力行为。从广义上讲,家庭暴力行为既指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的暴力行为,也指家庭成员有意破坏家庭财物的暴力行为。
    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中男性及女性的心理特征
男性的特征
①对配偶显现过分占有和依赖,尽管有时他们会否认,但这并不意味就不存在;
②愤怒是情绪的单一表现方式,对于情绪的交流水平技巧拙劣;
③对配偶和婚姻存在不现实或超高水平的期待;
④幼年有受虐史或幼年目睹家庭暴力;
⑤缺乏自我控制却严格控制家人;
⑥否认自己的暴力行为或对于此类行为轻描淡写;
⑦有成瘾现象:酗酒、赌博、吸毒等;
⑧“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式的走极端的情绪变化特征明显:
⑨对于女性权威的挑战心理严重;
⑩可能同时或部分具有嫉妒、否认、冲动、抑郁、挑剔、攻击性等特征。

女性的特征
①曾经常遭人贬低而自卑;
②缺乏自信,对改善婚姻状况缺乏有效手段;
⑤有过被虐经历,或曾目睹家人受虐,并认为是运气不好;
④因为羞辱感而有意掩盖受虐事实;
⑤缺乏能够让她们成功摆脱受虐的社会支持系统;
⑥严重依赖,宁愿受辱也不愿独自面对问题:
⑦对施虐者存有没有根据的幻想;
⑧对于表达自己的合理要求缺乏有技巧的手段和方式;
⑨接受旧时代对于女性的要求而自愿委曲求全,因而助长对方的气焰。
受害的妇女不选择离开的原因:
①她们害怕遭受更加严重的攻击;
②谋生手段的缺乏使她们不敢贸然行动,担心自己和孩子生计无门;
③一旦把受虐事实公之于众,她们担心随之而来的羞辱让她们难以立足;
④害怕单身女性应对社会的无力感;
⑤依然有感情上的留恋.使她们愿意接受对方关于改正错误的承诺,并害怕对方以死相逼;
⑥如果目前的生活水平富裕,她不愿意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准;
⑦施虐者的时好时坏,使她们宁愿记着好的时候而忘记伤痛;
⑧幼年父母有暴力行为的婚姻模式使她们认同婚姻理当如此;
⑧社会支持系统的缺乏会使她们对于反抗和离开深怀恐惧。
从以上分析可知,产生家庭暴力问题的夫妻双方,在心理特征表现方面都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如果心理方面的问题解决 了,家庭暴力产生的可能性就会越来越小。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产生是有一定周期的。施暴者的多重人格 性质是受虐者不良心理特征产生的一种促成因素。在求爱期间,甚至在结婚后的初期,双方都可以爱抚、协调、关注、付出,但在此以后,就会出现互相批评、吵架,紧张加剧。这阶段是非常关键的时期,如果双方能够把心态调整好,就能够顺利度过此危险期。否则,可能就会出现轻微的身体虐待,随后就进入周期性的暴力阶段。因此,大妻双方都要关注自己的心理问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 水平,健全自己的人格,这对于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6大最易离婚的时间点
为了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时间表绝对应该提前到婚前,好好考察一下,他是不是你要的那个“他”?
事件:高晓松VS沈欢相识3天即闪电结婚的童话,终于在3年之后传出两人分手的消息。之后高晓松对此事反应低调,并未有任何关于离婚原因的解释。高晓松说:“我们俩相差7岁,恋爱只有3天,基本上就属于刚认识就恋爱,在富有激情的时候就娶了她。”
症状:双方未能就婚姻的深层次因素进行充分的沟通调适。1.结婚动机未考察清楚就匆促结合导致的婚后问题通常较难调和。2.价值观、性格 调查显示,在所有导致离婚的相关因素中,价值观差异是最根本的原因。3.婚姻、双方权利义务 只有一腔爱情,往往对婚姻中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考虑。
支招:如果你与他正热恋得难舍难分,先冷静两分钟,想清楚以下N件事:你了解他的家庭背景么 你有无把握与他的家人和谐相处 你确信你们急着结婚的理由相同 你能说出几项他自幼养成的生活习惯么 它们在你的“可调和”范围之内?
N=1:磨合期
新手上路,总要慢慢“磨合”一阵子。磨得习惯了对方的习惯,这锅汤才“咕嘟”得起来。

事件:何勇VS尹丽川去年9月结婚的前“魔岩三杰”之一的何勇和女作家尹丽川今年初离婚,4个月婚姻结束。双方反应低调,外界普遍认为他们都是不适合婚姻的人,可能很快就发现婚姻只会束缚双方的手脚。

症状:磨合期通常会在表面化的生活习惯上出现冲突:如作息时间、起居习惯、饮食口味轻重、时间观念等等几乎一切生活细节,都需要调适“中和”。

支招:刚刚结婚的两个人,实际要经历一个“先做好roommate”的过程,即两人的种种生活小细节如何磨合,肯不肯适应对方。这与大学宿舍里刚刚入住的室友之间有相似的相处之道。只是对大学时的室友,你或许可以“视而不见”,但对他却总也忍不住地想要矫正。可以准备一个兼顾双方的新规则,来中和两人的不同习惯。

N=3:分离期

国民经济要软着陆,婚姻也要软着陆。当你侬我侬开始面对世俗生活,无可救药的罗曼蒂克是就此GAMEOVER,还是能够继续把柴米油盐酱醋茶看作是最浪漫的事?

事件:布拉德 彼特VS珍妮弗安妮斯顿好莱坞最经典的“金童玉女”童话终于破裂。

珍妮弗的成长经历带来严重缺乏安全感的情感缺陷,“要不要孩子”的矛盾,生活观念的差异以及安吉丽娜 茱莉的介入,是他们婚变的几大原因。珍妮弗说:“很多时候,我们会对彼此的改变难以适应”,“惟一的原因是我们都改变了,我们无法控制这种改变。但是我们都尽了最大努力去适应对方的改变。”

症状:1.在考验深层价值观的具体事件上出现矛盾,拉大情感距离,类似于心理上的“离婚期”。2.将在父母家庭中形成的情感矛盾带入新家庭,旧矛盾继续影响新关系。

支招:1.价值观调和并非易事但绝对需要沟通。“接纳”和“宽容”是必要的解决方式。2.在父母家庭形成的心理危机、情感问题可向心理医生寻求疏解,以免影响现有家庭。

N=7:“七年之痒”

大名鼎鼎的“七年之痒”,婚姻的毛毛虫只不过轻轻抖了一下,结婚七年的一对璧人就霎时间分崩离析婚姻最脆弱的软肋在哪里 是禁不住别人狠狠的一口,还是受不了自己轻轻的一松手?

事件:《牵手》(电视剧1999)简直就是“七年之痒”的标准教科书。放弃事业专心家庭的妻子以及不太领情的丈夫,沟通和共同语言越来越少,另一个女人的介入,激情难以为继,事业和交际圈子又甚少交集,一并提到你面前,以资警戒。

症状:1.容易出现外部问题。表面上挺好但内部已经缺乏激情,外来刺激因而很容易突破婚姻,出现婚外情。2.对孩子教育理念的冲突也是导致夫妻反目的矛盾焦点。3.生活重心不平衡、不相同,甚少沟通和交流,离心离德。

支招:1.保持必要交流,时常聊聊各自的工作,保持相互了解,增强家庭向心力。2.最好拥有一些共同的朋友,或一同出现在一些朋友聚会,制造生活的交集。3.对异性同事不要过多谈及家庭生活,这常常误导对方。4.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不要各执己见,重点应是选择最适合孩子的路而非哪一方的“胜利”。

婚姻内部的三角关系是指夫妻感情的“第三者”来自于家庭内部,即孩子成为隐性的“第三者”。这是因为有些人在潜意识里会希望通过孩子来实现曾经未能达成的自我期待和情感期待,于是母亲将大量感情投向儿子,父亲则过分关注女儿,这种过激的感情投入也会影响家庭的正常感情交流。

N=10:困惑期

世事的发展总是未必如人意,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常有的事。夫妻间的“高度差”如何调和 其实只在一念之差。

是谁爬上了山顶,谁在半山腰歇住了 婚姻像一场登山,是谁在途中悄悄地撒了手?

事件:《结婚十年》(电视剧2004)成长与韩梦十年间陆续经历了所有时间段上的“典型事件”。两人的事业发展总是你起我落。成长渐渐与精明强干的工作伙伴产生感情,往事的甜蜜不足以维持激情。分手在微妙的差异中发生。

症状:1.个人成长不平衡。因为各自的事业机遇和能力差异,双方在世界观、价值观、社交圈子和关注层面上的差异出现。心理学研究显示,对个人成长的满意度直接关系到生活幸福度的认知。2.事业、爱人、孩子在生活中比重的失衡:导致必要的情感交流日渐稀薄,婚姻面临到内外夹攻的深层次危机。

支招:1.婚后心理上要保持自我要求,保持持续的个人成长。特别是中途退居家庭后更要保持与外界联系,不断更新观念。时刻关注个人成长,才能不在差异出现后变成没有建设性的“怨夫怨妇”。2.双方的观念、爱好都可能变化,不需完全一致,重要的是有意识地保持情感交流,使双方的成长始终有交集。3.这个时期的关键是找到家庭内外各种关系的良好平衡。不要顾此失彼。比如事业型的女人,也要用心体会家庭生活的惬意,不要在家人聊天、相处时轻易打断或离开。

N≥15:青春期遭遇更年期

在他年轻的脸孔上,看得到自己旧日青春的迹象。那些少年式的一意孤行的叛逆,不就是昔年的自己时间是一个圆圈。你的青春期已是多久以前的事。如果忘记了当时的心情,该有多么遗憾。

事件:《绝望的主妇》(电视剧,2005,美国)布丽是完美主妇的典范,尽心尽力相夫教子。可独生子叛逆顽劣,惹下不少麻烦令她烦恼重重。谁知丈夫也和儿子是“同一国”的,不觉得儿子有错,还在分居时买了辆车“贿赂”儿子。布丽觉得简直全世界都联合起来与她作对。

支招:1.情绪激动的时候,多审视一下自己。如果你感觉到全世界都不对了,那么不对的肯定不是世界。2.必要时求助心理咨询师做家庭治疗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3.从孩子小时候就注意亲子关系调适也是预防矛盾激化的有效方式。对孩子的生活关怀适可而止,不要试图完全掌控孩子成长的所有方面。

一个普通的婚姻家庭,其实就是柴米油盐搅拌起来的日子。完美的爱情生活只有童话中才有,现实生活一定会有许多的粗糙。你的婚姻犯“痒”了吗 找准上面适合你的工具“挠挠”吧!

中国每天5000多对夫妻离婚

核心提示:日前公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17.1%,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中国离婚率已连续7年递增。北京、上海离婚率超过1/3。离婚夫妻“80后”占多数,“闪离”现象日益突出。
报讯 一向崇尚“家和万事兴”的古老中国,正遭遇婚姻动荡的冲击。日前公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17.1%,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中国离婚率已连续7年递增。
“中国式离婚”成为一个令世人关注的现象。国外媒体甚至创造新词“我一代”,分析这个曾号称世界婚姻最稳定的国家离婚率走高的原因。

京沪离婚率已超过1/3

“一见钟情,婚了。一怒之下,离了。”北京市朝阳区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处近年来登记的离婚夫妻中,35岁以下者超过一半。其中,“80后”又占多数,“闪离”现象日益突出。“有些人办手续时还在吵架,等拿到离婚证后,又抱在一起痛哭”。
“随着社会转型、社会环境变化对婚姻家庭发起的挑战,‘新离婚时代’来临。”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陈一筠说,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婚姻从前30年的超稳定型阶段,进入后30年尤其是近年来的动荡时期。
统计数据显示,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离婚人数和离婚率持续上升,近5年来增速明显,增幅高达7.65%。去年,全国120多万对夫妻喜结连理的同时,196万多对夫妇劳燕分飞。目前,北京、上海的离婚率已超过1/3。
陈一筠表示,离婚率的提高,反映了社会发展与时代进步给个人生活带来更多的选择机会与自由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人际矛盾与情感风险。

如今婚外情已成隐私问题

“30多年前,传统的婚姻模式是‘经济合作社’和‘生育共同体’,加上‘好人不离婚,离婚没好人’的观念和大杂院式的群众监督,外在纽带对婚姻的稳固起着巨大作用。”陈一筠说。
“如今,男人有小金库,女人有私房钱,谁也不再离不开谁。一般家庭只有一个子女,血缘维系婚姻的纽带也脆弱了。”陈一筠认为,“更重要的是爱情观变了。一个人有了婚外情,只要不去贪污、受贿,就没有人追究,成隐私问题了。”
“过去,一位教授娶一个农民,一样过一辈子。今天,婚姻家庭的凝聚力发生转移,更多关注夫妻心理和谐、文化般配、性生活的满意。”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两性问题专家李银河认为,中国正在通过几代人完成核心家庭转变,即以亲子关系为轴心转向以夫妻关系为轴心。

七成离婚官司女方提起诉讼 
○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很深,很多受害人也没有证据意识,法官断案时往往发现受害方证据不足。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年龄趋向低龄化,婚龄普遍不长。从年龄上来看,主要集中在25到40岁的年龄段之间。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妇女节,在国际上称为“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在中国,妇女权益与婚姻幸福紧紧相连。有人说,中国女人将婚姻当成自己的宫殿和领地,可以为之付出青春、牺牲事业。
然而,近年来离婚率不断攀高,大大影响了女性的幸福感。据民政部公布的调查情况,2010年登记结婚与离婚的比例接近6.4:1。其中,“80后”青年的“闪离”速度更是惊人。
步入婚姻殿堂,却无法“将爱情进行到底”的理由有多少?南方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自称从不打人竟在法院打老婆
“大多数家庭暴力都证据不足,很多人爱面子,所谓家丑不外扬。”广州市黄埔区法院李娜法官介绍,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很深,很多受害人也没有证据意识,法官断案时往往发现受害方证据不足。
以黄埔区法院近日审结的一个案件为例。
女士与高老板(男方)结婚十多年,育有两个儿子,去年 胡 女士把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分财产和赔偿。 胡 女士说,高某3年前在休闲中心结识了一名洗脚妹刘某,并且同居,夫妻俩为此争吵不休。一年后,“小三”怀孕,且公然坐在高某的车里让 胡 女士看到, 胡 女士冲上前打刘某,被丈夫扯开。结果当晚, 胡 女士被丈夫掐住脖子打,遍体鳞伤。待刘某生了孩子后, 胡 女士又遭丈夫毒打。
在法院庭审中, 女士提交了身体受伤的照片证据。然而,由于高某当庭否认, 女士又没有举证受伤与高某有关,法官一时无法认定该案存在家庭暴力。
法官遂对夫妻俩的大儿子(已满12周岁)进行与其心智相适应的询问,孩子告诉法官,曾看到高某和刘某抱在一起。不料,刚刚还声称自己“从不打人”的高某勃然大怒,认为是 胡 女士教唆孩子说谎,当即冲出座位对 胡 女士挥拳打去。法官当场喝止高某后,继续询问,高某竟然在法庭之上再次冲 向胡 女士进行殴打,经法官严厉制止才最终作罢。
法官因此审理认为,虽然 女士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受到家庭暴力,但结合被告在庭审中的表现,可见被告的暴力行为已属常态,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的行为。
由于法院审理时还发现,被告方有从银行账户内转走170万元财产的行为,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判决两人离婚;高某赔偿 胡 女士精神抚慰金5000元;男方支付女方房屋、汽车补偿款48万,公司股权补偿款26万,退回转移财产68万元等。
  打老婆和有“小三”,婚姻无法挽救
“家长经常告诫孩子不要和‘陌生人’接触,但有时候最亲近的人却带来更深的伤害。”广州市中院研究室法官介绍,家庭暴力虽然隐蔽性高,但是对家庭和社会的破坏性却不容小视。
以几年前发生在广州市荔湾区的一个案件为例。
男子刘某与受害人李某婚后生育一双子女。刘某长期吃喝嫖赌,经常向李某要钱,拿不到钱就对李某大打出手。李某不堪忍受,与刘某离婚。但离婚后,李某仍未能摆脱刘某的骚扰,刘某不仅把不三不四的女人带到李某家中当面侮辱李某,而且经常三更半夜翻墙而入强奸李某,对李某拳打脚踢,棍棒加身。
在一次又一次的被虐待后,李某终于忍无可忍,有一天李某在刘某进入屋内后,用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把刘某砍死。李某为此被判刑,扔下年幼的两个儿女。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州市两级法院的调研统计,离婚案件中有80%以上的案件,女方主张男方存在家庭暴力、有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同居;其中又有50%的案件,女方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广州市中院研究室法官马伟锋介绍,从处理结果来看,不论是判决结案还是调解结案,维持婚姻关系的案件在全部离婚案件中占的比例较高,近5年来一直保持在37%和38%左右。“但是家庭暴力和有‘小三’这两种情况除外,这已经成为婚姻无法挽救的致命因素”。
  离婚集中在25到40岁年龄段
南方日报记者在广州地区法院采访获悉,近年来,离婚案件比重不断增大,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首先是离婚案多由女方提起诉讼,近年来这一比例占到近七成。过去的“休妻”转为现代的“休夫”。法官分析认为,这说明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经济地位的上升,女性对家庭的依赖性已经开始减弱,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也在不断觉醒,当夫妻感情出现危机、婚姻难以维持时,她们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说明现阶段女性在婚姻家庭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广州市荔湾区法院法官对妻子提出的离婚理由进行了调研,发现主要包括:丈夫大男子主义、不关心体贴妻子、婚外性关系、嗜酒及赌博、婚姻暴力(对妻子进行身体和心理虐待)、个性不合、性生活问题及财务困难等。
另一显著特点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年龄趋向低龄化,婚龄普遍不长。从年龄上来看,主要集中在25到40岁的年龄之间。这个年龄阶段的人或者因为生活压力偏大,不能同甘共苦,不再同舟共济;或者因为经过几年的创业,有了经济基础,发生婚外情。
此外,“80后”结婚几天便又诉讼离婚的“闪离”现象突出。

四成离婚案都是“小三”惹的祸
东莞第二法院昨公布近两年婚姻家庭案件调查报告,近两年离婚案四成以上涉及“小三”
典型案例
“80后”网恋闪婚一周闹离婚
2006年6月,虎门“80后”男子梁某和同镇姑娘谭某,在网恋一年后登记结婚。
结婚后一周左右,两人因为性格不合和缺乏了解,经常吵架。女儿出生后不久,谭某搬到娘家居住,两人分居已达两年。无奈之下,梁某向虎门法庭请求判令两人离婚。
东莞第二法院虎门法庭查明,两人以网络聊天方式相识后结婚,夫妻生活出现矛盾,庭审期间两人都表示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女儿归谭某抚养,梁某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
  核心提示:
“80后”成为离婚案的主角、女性主动提起离婚的比例大幅提高、外地人离婚案件远远多于本地人离婚案件……昨日,东莞第二法院向媒体发布了“近两年婚姻家庭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就辖区内虎门、长安等镇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
调研报告显示,东莞第二法院近两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主要以离婚案件为主,占到了80%以上。针对离婚案件的特点,调研人员表示四成以上离婚是由于“小三”插足造成的,同时家庭暴力和夫妻“冷战”现象也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
调研人员同时分析了家庭暴力举证难、虚假离婚识别难、本地人财产分割难等问题,同时提出了对家庭暴力进行举证责任合理分配、加大对困难女性的救助等建议。

现状 家庭纠纷案八成闹离婚
昨日,东莞第二法院向媒体公布了“近两年婚姻家庭案件情况分析报告”,报告以第二法院2009年1月1日成立以来至2010年12月份为止所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进行了分析。
报告显示,第二法院2009年全年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26宗,结案407宗;2010年全年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61宗,结案444宗。据分析,近两年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类型处于稳定状态,其中婚姻纠纷主要为离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和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几类,家庭纠纷主要为抚养、监护、赡养、收养、探视子女和分家析产几类。
据调查报告显示,离婚纠纷历来都是婚姻家庭纠纷中最主要的类型。在第二法院近两年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类别中,离婚案件依然占到绝大多数,其中2009年为80.28%,2010年为80.26%。
  特点“80后”夫妻离婚率提高
调研人员分析离婚原因时称,以往的离婚案件理由多为性格不合,或者是与对方家人难以相处。然而,近两年的离婚案件有四成以上涉及第三者问题,半数以上女性都称男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关系。另外,调研人员称夫妻间的“冷战”现象屡见不鲜,这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
调研人员称,近两年离婚纠纷当事人年龄结构有所变化,“80后”当事人开始“唱主角”。近两年受理的离婚案件涉及当事人1402名,经抽样统计,30岁~40岁年龄段的离婚案件所占比例已有所降低,而20岁~30岁年龄段“80后”当事人却提高了大约5个百分点。同时,离婚案件中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限则有缩短趋势。
从起诉方性别变化看,传统离婚案件中男方提出离婚的情况比较多,近两年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案件却占多数。第二法院分析称,近两年审理的701宗离婚案件中,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比例超过了65%。
从东莞本地户籍与外地户籍人数比例看,东莞本地户籍(含双方均为莞籍和仅一方为莞籍)当事人离婚案件不足三成,外地户籍当事人(仅指双方均为外地户籍)案件却超过七成。
本地人的离婚案件基本均有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也有部分涉及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的处理问题。外地人的离婚案件有60%以上不涉及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问题。
  婚姻家庭案件
存在五大问题
问题1:现行婚姻立法滞后
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院是否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感情是否破裂作为一种主观感受并不适合以各种客观标准来衡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婚姻家庭的状况。
问题2:家庭暴力举证难
涉及家庭暴力主张的案件,受害方举证困难。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一方提出对方存在家庭暴力但不能对此举证,又因无公安、妇联等机关或组织的投诉记录,对方矢口否认,法院难以查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依法难以作出对受害人保护性的认定和裁判结果。
问题3:本地人财产处理难
婚姻纠纷案件以及分家析产等家庭纠纷中,财产处理面临诸多困难,尤其是东莞本地户籍的当事人产生的婚姻家庭纠纷,涉及财产关系复杂,财产种类繁多,财产数量巨大,审查困难,耗时较长,效果不佳。
问题4:裁判对受害方保护不够
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当事人难以获得损害赔偿。由于通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要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极为不易,大部分当事人因无法完成举证责任而导致法院无法支持其诉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难以实现。
问题5:虚假离婚诉讼难处理
近两年,为逃避债务或谋取其他福利待遇而虚假离婚的案件逐渐增多,对于“假离婚”案件,在实践中难以作出辨识;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导致损害一方当事人或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
合理分配家暴案件举证责任
调研人员建议,尽量用调解的方法修复当事人之间受损的亲情。对于涉及家庭暴力因素的案件,对于受害人客观上难以举证的,可以采用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的原则,由受害方对受侵害事实举证,受害人完成该举证后,由对方承担证明其并非侵权行为人的举证责任,如果无法证明的,推定其为侵权行为人。
另外,困难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建议适当放低司法救助门槛,对生活困难的家事案件当事人,提示、帮助其办理减、免、缓缴诉讼费用。同时对诉讼过程中有过激行为或异常表现的当事人,及时联系妇联婚姻家庭专家提供心理咨询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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