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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六合彩联系庄家下注获利构成赌博罪

来源:网络   作者:惠阳律师邱文峰  时间:2023-10-09

       相信很多人在生活中都有听过“六合彩”这个名词, 六合彩(英文:Mark Six)是香港唯一的合法彩票,是少数获香港政府准许合法进行的赌博之一 ,在境内是利用香港的“六合彩”中奖号码接受投注的行为,即形式是庄家利用香港 “六合彩”的中奖号码自行设定赔率,不采用香港“六合彩”彩票那种有固定格式的书面凭证形式,而是使用只有作案人员自己明白的特殊符号,在国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接单等方式接受投注,投注的资金并未流入香港“六合彩”机构,待中奖号码公布后,由庄家兑付奖金。此类行为的特点是活动组织者以庄家身份与他人进行对赌和相互竞猜,以财物下注赌输赢的行为,而并未真正发行和销售彩票。

本案例就是在惠阳区发生的一起六合彩下注案例, 被告人黄某丽协助同伙刘某文抄写购买六合彩的号码,被告人纪某益、张某贞、李某文、欧阳某某等人负责联系庄家通过手机下注购买六合彩、通过微信发送收款二维码获取非法利益。 最终以赌博罪被判处刑罚。

黄某丽、纪某益等赌博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2)粤1303刑初388号

公诉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

适用程序

速裁

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黄某丽,女,1991年10月4日出生,中专文化,户籍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现居住在深圳市龙岗区。

被告人纪某益,男,1989年10月8日出生,初中文化,户籍地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

被告人张某贞,曾用名林某贞,女,2001年2月26日出生,初中文化,户籍地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

辩护人刘强,广东指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某文,男,2001年8月5日出生,初中文化,户籍地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

被告人欧阳某某,女,1997年10月8日出生,初中文化,户籍地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上述5名被告人均因本案于2021年5月25日被羁押,同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日被逮捕。同年9月9日被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2年6月22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指控意见

公诉机关以惠阳检刑诉(2022)3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丽、纪某益、张某贞、李某文、欧阳某某犯赌博罪,建议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丽、纪某益、张某贞、李某文、欧阳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辩护意见

5名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被告人张某贞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其系初犯,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查明事实

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一致。经查明,被告人黄某丽协助同伙刘某文抄写购买六合彩的号码,被告人纪某益、张某贞、李某文、欧阳某某等人负责联系庄家通过手机下注购买六合彩、通过微信发送收款二维码获取非法利益。

本院意见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丽、纪某益、张某贞、李某文、欧阳某某犯赌博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在共同犯罪中,5名被告人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5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贞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已予支持。根据5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5人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5人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黄某丽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二、被告人纪某益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三、被告人张某贞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四、被告人李某文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五、被告人欧阳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六、扣押的手机等物品,均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员  钟国雄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林娴娴

书 记员  蒋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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