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59-0752-0114

在线咨询

惠阳法院诈骗案件定罪量刑尺度

来源:律师咨询网   作者:惠阳律师  时间:2016-01-17

惠阳法院判诈骗案件定罪量刑尺度

案号案情摘要判决结果邱文峰律师点评
(2014)惠阳法刑二初字第74号2011年中旬,被告人曾X发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害人王某某,后因赌博欠下赌债,便自称曾文锋,有意接近王某某。在取得王某某信任后,曾X发虚构自己落难需要资金周转、购车资金不够、结婚需要用钱等理由分别于2012年9月2日、9月25日、同年10月中旬向王某某借款人民币16万元、8万元和2万元,其中2012年9月2日所借的16万元以曾文锋的名字写下借条、并承诺每月计2分钱利息,3个月内还清等。曾X发逾期后未还,王某某多次寻找其人未果,遂于2013年11月5日报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本案是似“民间借贷”形式的案件,律师选择了无罪辩护,因未见其具体辩护词,无法具体评价。本律师认为,本案作最终被法院认为诈骗罪的根据是:1、一开始认识和借款,都使用假名。2、借款用途的是假的。3、借款不还并逃匿。主要是因为1、3点认定为诈骗罪,定罪应无问题。
 
(2014)惠阳法刑二初字第70号从2011年10月开始,被告人黄水清在其经营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某某路某号某某摩托车行内,以代办驾驶证、违章消分、户口、小孩入学等名义,先后骗取被害人刘某清、黄某碧、钟某等32人共人民币137400元,被告人黄水清收款后并未去办理被害人所请托事项。此外被告人黄水清还以其经营的摩托车行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以借款的名义骗取被害人谢某兵、包某秀、甘某全共人民币55000元。2013年8月22日,被告人黄水清潜逃。同年8月31日,被告人黄水清在广东省遂溪县被民警抓获归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
(2014)惠阳法刑二初字第62号
 
2011年6月份,被告人李某杰与在惠阳区秋长街道办新塘村海格物流公司任仓库理货组长的于某坤(已判决)商量冒领该公司的退货物品后,由于某坤截取该公司仓库内的一批贵州茅台酒的货物供应商、货物数量及名称等信息,由李某杰等人伪造了货主深圳市安福行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书,于同年7月16日下午4时许到海格物流公司仓库冒领茅台系列酒一批(价值人民币30949.40元),销赃得款5000元。破案后,被诈骗财物未能缴回。
 
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李某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014)惠阳法刑二初字第67号
 
被告人卢迎新为谋取非法利益,以能够拿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同乐村一块地的土地使用权为由,骗取被害人廖某某10万元,在2013年8月后,被告人卢迎新陆续伪造“中国人民***广州军分区”、“中国人民***深圳军分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及“中国人民***土地管理局”等五枚印章(经中国人民***广东省深圳警备区政治部、中国人民***广州军分区政治部保卫部刑事侦查处、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证实上述公章系伪造),并伪造军分区文件“关于深圳市龙岗区战备用地的预审意见”、“关于深圳军分区战备用地申请报告”等交给被害人廖某某,2013年11月1日,被告人卢迎新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卢迎新的家属退还10万元给廖某某,并取得廖某某的谅解。
 
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鉴于被告人卢迎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认罪,且已退清赃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
(2014)惠阳法刑二初字第65号
 
,(一)被告人田某、吴某江分别从2013年9月6日和10月14日开始,受雇于王某昆(另案处理)从事电信诈骗活动,田某、吴某江根据王某昆的指令,将同伙骗取到的钱从ATM取出,并通过ATM汇到指定的账户。同年9月13日16时许,被害人禤某某被自称是国家税务局的男子以国家有政策可以退税为由骗取人民币18345元(从ATM转账到卡号为6217001850002214717的账户)。得手后,王某昆叫田某、吴某江到柜员机将该18345元从上述账户里取走,并将钱汇到指定账户一、被告人田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被告人吴某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田某、吴某江起辅助作用,均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